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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稀記得,那是非常年幼的時候,我吃著手上那團棉花糖,捨不得地一小口一小口舔舐著,愈是珍惜就愈笨拙,糖融了,粘得滿手滿臉,連領口、髮梢都不能倖免,我記得媽媽生氣的表情和我的啜泣,之後,棉花糖便成了違禁品,不管怎麼要求,再也不會買給我了……

再次吃到棉花糖,是大學時一群同學去淡水玩,坐在渡輪上,我吃著那睽違多年的蓬鬆夢幻,緋紅的雲朵執在手裡,我輕輕將一絲雲霞送入口中,微微有些失落……

當棉花糖融在舌尖那刻,蓬鬆輕軟不再,只化作虛浮浮的甜味,很不真實,單吃糖味又覺得罪惡萬分,也不想特意買來嚐了。

我不再是吃得滿臉糖漬的小女孩了,為什麼卻遺失了吃棉花糖的幸福?

或許,有很多事都一樣,當你有那分心的時候,卻沒能力擁有,或是容易搞砸;
有能力得到,應對游刃有餘時,卻又沒那心情,無福消受了。

那麼,到底是這追逐本就不值得,還是該為了遺失熱情而遺憾?

就像我一直不懂得,是棉花糖變得不好吃?還是我變了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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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igfire21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